在臉書看到一個還在國中的小女生弄了一個照片簡輯,放了她與喜歡的男孩子的照片,然後大大的字寫著: Love Forever」。

 

我看了感覺有點難為情。小女孩大概不知道,她並不是第一個用了這個男孩子照片做 Love Forever 照片簡輯的女孩子,也不是在臉書第一個和男孩子 In Relationship 的女孩子。

 

並不是男孩子腳踏兩條船。只是,那個年紀很自然的,就是會換喜歡的人啊。

 

曾幾何時,我也變成了老古板,開始覺得,年紀輕輕的少年少女有喜歡的人無妨,可是不要太認真。

 

不要太認真的意思是,不要覺得對方一定就是你永遠唯一喜歡的人。

 

兩人彼此喜歡,在一起開心很好。但請不要學電影連續劇一樣搞什麼愛到天荒地老死去活來,更請不要親自上演限制級的節目。

 

其實我可能是最認真的一個。現代人,Forever 這個字好像只是隨便說說的玩笑話,當真的人到底有幾個?

 

說不定女孩子也不是第一次對人說 Love Forever 。也許, Love Forever 只是一個流行話,只代表我現在很喜歡你,就這樣而已,就連女孩子自己都不在乎。只是天真爛漫的女孩子童言童語罷了。對於十幾歲出頭的小女孩來說,永遠這兩個字真正的意思恐怕還很抽象空洞吧 ?

 

可是我覺得,承諾若說了卻做不到,是很嚴重的事。所以沒有把握,沒有決心去維持一份感情的話,請不要說「永遠」。

 

永遠這兩個字被太多人濫用,太多失敗的戀情與婚姻之後,在現代人的眼中已經變得很廉價。

 

許多人還在戀愛的時隨便脫口出我永遠愛你,可是到了要結婚時反而沒有把握了,開始心想自己會不會是離婚數據其中一名?

 

為什麼結了婚就拋棄了戀愛時間的勇氣,不再敢說永遠,遇到困難就放棄而不是全力去維護那一份愛?

 

永遠愛一個人,其實也是一份負擔。如果不能和愛的人在一起怎麼辦? 因為要對配偶忠實,所以深埋那份不能說的感情,從沒有忘記,只是刻意不去理會。若是背叛配偶,兩份感情都被罪惡給染黑變得骯髒了。

 

很多戀愛都是分手收場的。分手也不見得是壞事,剛分開時是很痛苦,但若不適合或不能在一起,那還是長痛不如短痛吧。

 

至於年輕少年少女,連用愛這個字我都覺得有點沉重了。喜歡就好。開心時在一起,不開心了就不喜歡,簡單輕鬆就好。

 

永遠,是很深遠的。如果明白這個字真正代表的涵意,應該要會害怕說永遠。

 

我都不永遠愛自己了,我怎樣去永遠愛另一個人? 我辦得到嗎?

 

我的愛是有缺陷的,不足的,很有限的。只有靠上帝,我才可能去維持一個永遠的婚姻。

 

當我女兒長大時,我要告訴她,除了丈夫之外不要說 love forever。經得起考驗的感情不缺 forever 這個字,反而隨便就說什麼永遠愛你的更要小心。

 

兩個人在結婚典禮,互相交換誓言時,第一次對彼此說永遠的愛,那才是最適合正確的場所。

 

不久前有人在臉書上寫,最浪漫的愛情故事不是羅密歐與茱莉葉 (我從不覺得這個故事很浪漫,因為我覺得羅密歐很白癡,又一堆殺人自殺的戲碼),而是一對老夫婦互相依靠牽手的景象。我完全贊同。

 

每次我看到那些結婚三十年,四十年,五十年,甚至更久的恩愛夫妻,我就覺得自己很幸福,可以目睹這些人用生命活出什麼是真正的,永遠的愛。

 

感謝主。

 

* 這篇寫的是愛情的愛。其他的親情友情神的愛等不在這篇文章的討論範圍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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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essica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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